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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的几种模式有什么样的区别?

2022-06-06 10:05:46

合同能源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打开起来的一种依据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其合同能源管理中心要义在于: 以减少的动力费用来付出节能项目全部本钱。今天无锡市东巨机电设备厂就来与大家谈谈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几种模式有什么样的区别?

一、办法分类

节能效益同享型

节能服务公司供给项目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服务(能效剖析、项目规划、融资、设备收买、施工、处理、监测、训练等),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依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同享节能效益(一般在合同期内节能公司同享比例较大)。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设备一切权归客户一切。

节能量确保型

节能服务公司向用户供给节能服务并许诺确保项目节能量。项目施行结束,经两头供认到达许诺的节能量(率),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付出节能服务费。假设达不到许诺的节能量(率),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相应的费用。

动力费用保管型

用能单位托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动力系统的作业处理和节能改造,依据动力基准供认的动力系统作业、处理、保护和动力运用的费用,付出给节能服务公司作为保管费用。节能服务公司通过科学的处理作业和节能技能的运用到达节约动力量,减少费用开销或增加收益,获取合理的赢利。保管规模可包括:电、气、煤、油、市政热力、水等项发生的费用,动力系统的作业、处理、修补费用。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施行合同动力处理项目暂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一起给予“三免三减半” 的所得税优惠,要求办法有必要是节能效益同享型,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施行合同动力处理项目投资总额的百分之70。

正是因为有税收优惠,我国节能服务项目大多采纳节能效益同享型的办法,不过近年来动力费用保管型办法有逐渐增多的趋势。这种办法下周期性的动力费用结算办法没有增加用能企业的额外负担,也确保了动力服务企业的现金流和继续收益。集动力费用、设备、人员、作业保护于一体的全保管,要求节能服务公司站在更高的维度系统规划用户的用能和运维需求,着重安全作业、确保运营效率,防止为了节能而节能,能够提高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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